2024年12月7日下午,以“環境法律責任的反思與重構”為主題的專家講座在太阳成集团君武館玉林廳成功舉辦。本次講座有幸邀請到武漢大學太阳集团城网址9728教授陳海嵩主講,我院副院長熊超副教授主持,張洪濤教授、劉旭博士、梁春豔博士以及太阳集团城网址9728衆多學子共同聆聽了本場講座。

陳海嵩教授作講座

熊超副教授主持講座
講座開始前,熊超副教授對陳海嵩教授的本次來訪表示歡迎和感謝,并對陳海嵩教授的個人履曆進行了簡要介紹。陳海嵩教授結合自身參與生态環境法典編撰的經曆,就本次講座的主題給大家做了一個簡單的背景介紹,強調當前法典編纂工作正處于關鍵時期,環境法律責任應以此為契機進行反思。

講座現場
接下來,陳海嵩教授從三個部分展開講授,結合制度規定與典型案例,深度剖析了當前環境法律責任中存在的問題,并在此基礎上,簡要地提出了完善建議。
首先,陳海嵩教授介紹了環境法律責任的範圍。陳海嵩教授從實證統計出發,框定了所有與環境法典編撰相關的法律責任範圍,具體解讀了狹義環境立法(污染防治)中的責任,生态保護、資源保護立法中的法律責任,特殊區域、流域環境立法中的法律責任以及綠色低碳立法中的法律責任,并列舉現行環境法律責任中違法行為的數量,探讨了法律責任條款與違法行為數量的關系。
其次,陳海嵩教授介紹了行政違法責任存在的問題。一是罰款設定不合理,對企業經營造成連帶影響。二是過罰不當,“罰不下去”。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危害後果和行政處罰合理性的認識不一,導緻實踐中對違法行為過罰不當。三是實踐中通過免罰清單變相“減輕”企業負擔,行政機關存在濫用職權的風險,造成難以實現類案同判,變相“架空”立法本意,可能形成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。
最後,陳海嵩教授針對環境法律責任的完善提出了相關建議。一是針對行政違法責任中的重點問題、按照區分主體、區分情形的思路加以完善;二是提升生态環境損害救濟的系統性、融貫性。

與會同學提問
講座尾聲,與會同學積極提出問題,陳教授耐心地進行了解答。熊超副教授對本次講座進行了總結,并向陳海嵩教授的到來緻以真摯的謝意。至此,本次講座在師生們的熱烈掌聲中圓滿結束。

陳海嵩教授和熊超副教授及與會教師合影